滨城区、沾化区文明办、团区委、城管执法局,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相关工作部门,市直及驻滨文明单位:
为弘扬新时代雷锋精神,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充分发挥文明单位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的示范带头作用,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与城市形象。经研究,决定在文明单位中开展城区公共环境卫生整治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3月5日,4月—12月每月第四个周六上午。
二、参与人员
市直及驻滨文明单位志愿者(干部职工及离退休人员)。
三、活动区划
市直及驻滨文明单位责任区划分见附件。各区文明单位责任区由各区负责划分公布。
四、活动内容
1、对责任区内车行道、人行道、绿化带及建筑物外侧公共区域的卫生死角、果皮纸屑、落叶杂草等各类垃圾集中进行打扫、清运。
2、对责任区内建筑物、道路路面和路灯等公共设施上的小广告进行集中清理。
3、对集中活动时发现的乱扔垃圾、破坏公物的行为进行及时劝导。
五、活动要求
各区和各文明单位要把定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作为年度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广泛组织志愿者和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各文明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责任区内的卫生状况进行详细的排查,精心准备清理工具,并严格细致地进行打扫和清理,务求实效、不留死角。要注意单位形象,活动中不嬉戏打闹,举止言谈文明。要注意避让车辆和行人,确保自身安全。
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城管执法局将在活动期间进行现场督导,对组织不力、脱岗的单位进行通报。市文明办将把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纳入文明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附件:市直及驻滨文明单位公共环境卫生整治志愿服务责任区划分表
滨州市文明办 共青团滨州市委 滨州市城管执法局
2016年3月1日
滨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