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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 切实从源头上遏制基层“微腐败”

2020-01-13来源:滨州日报/滨州网

摘要: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规范村级权力运行,全面优化基层政治生态,2019年以来,博兴县纪委监委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以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为切入点,探索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切实从源头上遏制基层“微腐败”问题,彻底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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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规范村级权力运行,全面优化基层政治生态,2019年以来,博兴县纪委监委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以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为切入点,探索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切实从源头上遏制基层“微腐败”问题,彻底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实施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基层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党的各项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治国理政最突出的矛盾问题也在基层。作为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的第一线,村一级组织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基层干部“微权力”与群众联系最直接,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的“蝇贪”更为深恶痛绝。基层腐败若得不到有效遏制,势必动摇党长期执政的基础。

  从博兴县纪委监委信访举报情况来看,2018年全县信访举报中反映农村干部违纪问题的占61.4%,2019年1-10月份的数字是56.1%。从博兴县巡察工作情况来看,涉及村“两委”成员的违纪问题线索82条,占问题线索总数的63.6%。突出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村级权责不清、程序不严、监督薄弱等问题普遍存在;二是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优亲厚友、与民争利等问题易发多发;三是村干部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禁而不绝;四是白条下账、坐收坐支、公款私存、侵占集体资产资金等违纪问题较为突出;五是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频发。这说明,当前农村干部违规用权、用权不公、权责不清等问题仍然存在,广大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反映强烈,严重破坏了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侵蚀了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发现和解决,势必影响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动摇党的执政基础。

  为扎实做好巡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权力运行,我县积极探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作为深入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抓手和载体,从细处着眼,从小处入手,让村级“小微权力”晒在“阳光”下,使基层干部用权有规矩,群众办事有指南,从源头上遏制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效提升村级治理规范化水平,全面优化基层政治生态。

  主要做法 

  2019年8月份以来,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全面推开”的原则,博兴县纪委监委先期选取3个镇(街道)和7个村(社区)开展了村级“小微权力”试点工作。县纪委监委督促指导,职能部门负责审核把关,试点镇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大胆实践,勇于创新,探索总结了“二三四”工作机制,着力构建权责明确、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监督有力的村级权力运行体系。

  “两项清单”定规范,厘清权力运行边界。一是制定“正面清单”。对全县村级组织和村“两委”干部承担的各项管理权力和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归纳、汇总,提出指导性意见,明确了“村级重大决策、村级招投标管理、村级‘三资’管理、涉农补贴资金发放、救助救灾、阳光村务、基层组织管理、便民服务” 8大项37小项“正面清单”,对村级权力内容基本实现“全覆盖”。二是制定“负面清单”。参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六大纪律”,分类梳理出6大项30小项“负面清单”。“负面清单”是禁止性规定,是行使权力的“紧箍咒”,时刻提醒农村党员干部知敬畏、守纪律、讲规矩,守住“底线”、不触“红线”。

  “三管齐下”抓公开,完善阳光运行机制。各镇(街道)及村(社区)充分发挥“一栏、一会、一端”载体作用,实现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使“照单办事、依规用权”深入人心。“一栏”即村务公开栏。各镇(街道)统一组织各村(社区)将“小微权力”清单及流程图通过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公示,同时清单运行过程和结果严格按照规定和时限进行公开。“一会”即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各村(社区)将村级“小微权力”作为每月5日“民主议政日”活动重要议题,由党组织书记向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通报上月工作情况及本月工作计划,需要提交会议进行讨论审议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民主表决。年终,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将“小微权力”运行情况纳入个人述责述廉内容,接受党员和村民代表评议,评议结果向村民公开。“一端”即微信客户端。各镇(街道)在微信公众号设置村级“小微权力”版块,将清单内容和操作流程予以公开,群众通过扫描二维码,不用跑腿就能了解每项清单业务流程和办理要求。

  “四位一体”严监督,构建立体监督网络。一是村级纪检监督员负责专责监督。在全县选聘439名村级纪检监察监督员,赋予其监督村“两委”及村内事务工作职责,在日常工作中做到会议决策必问、财务支出必问、人事变动必问,切实抓好关键事项、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关键人员等监督重点。二是党委纪委抓好日常监督。各镇(街道)党(工)委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对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情况的组织领导、宣传推广和考评考核。镇(街道)纪(工)委履行监督责任,重点做好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聚焦关键环节、强化明察暗访、健全完善机制、加强源头治理,及时查处村干部违规违纪问题。三是协作区开展联合监督。县纪委监委整合12个镇(街道)力量,科学规划布局,按照南、中、北分片建设了3个协作区,分别负责所辖4个镇(街道)监督、教育和审查调查工作。四是职能部门强化业务监督。县组织、财政、审计、农业农村、民政、扶贫等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自身职责,一方面,加强对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各项配套制度的对口指导,另一方面,定期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管,确保所有“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初步成效 

  规范了农村干部用权。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推行,通过扎紧制度的笼子的方式,用制度消除人情干扰、打消干部思想顾虑,让公道办事的干部底气更足、勇于进取的干部劲头更足,净化了基层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正面清单”“负面清单”的建立,大大提高了村干部的法纪意识和民主意识,“看图办事”“按图履职”的意识也越来越深入到农村干部心中。

  方便了基层群众办事。现在,从村集体用章管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发展农村党员到群众就医报销、涉农补贴资金发放,再到城乡低保、扶贫救济、危房改造申请和审批,37项“正面清单”一目了然、一管到底,群众一眼就能看得一清二楚、明明白白,个别看不懂的也可以打政策咨询电话,职能部门有专人负责解释。

  增强了村务监督效果。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推行,进一步规范了村干部的权力、义务、责任,进一步明确了规范用权的“红线”“底线”“高压线”,通过健全“四位一体”监督体系来倒逼责任落实。各镇将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执行情况纳入“千分制”考核主要内容,县纪委监委将村级纪检监察监督员发挥监督职责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评内容,直接与其报酬待遇和评先树优挂钩,最大限度激发了履职尽责的内生动力。

  促进了农村信访稳定。通过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将群众关心、担心、疑虑的问题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而且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一批棘手的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人民群众有了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实现了干部作风转变,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作者为博兴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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